8.26.2013

正義第3-1講︰自由選擇權



http://webpic.chinareviewnews.com/upload/200703/24/100334501.jpg

課程︰《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講者︰Michael Sandel
出版︰公視 DVD


曾幾何時唐唐叫香港青年反思︰「為何我不做下一個李嘉誠?」言猶在耳,今年《福布斯》雜誌發佈2013年全球億萬富豪榜,李生以資產310億美元,再次入圍全球福布斯前十名,由去年第9位攀升至第8位。借用Michael Scandel開Bill Gates的玩笑,若果李生12歲來港工作,每年每天工作14小時計算,他的收入是平均182元,但並非時薪,是秒薪。

這就難怪香港青年聽到「下一個李嘉誠」的言論會大動肝火,因為2011年平均月薪還只是$8000元,李生的身家等同於普通一個香港青年人251萬年的人工。可是,這是不是一個合理的理由向有錢人開刀,要他們把身家交出來救濟貧窮人士?

在貧富懸殊的今天香港社會,或許這是很多人的心願,但是羅賓漢式的劫富濟貧,是違法的,向有錢人開刀的一個合法途徑,就是抽稅。然而,一個更能觸動人心、更基本的問題卻出現了︰「有甚麼理由我們要交稅?」

在大學時代的政治經濟課,講師在講堂的黑板上畫出一張這樣的圖畫︰「一個劫匪向你打劫,警察到來會逮捕誰?」他環顧四周,看見我們目無表情,笑了一笑,自答︰「當然是劫匪。但是,政府向你打劫,警察到來會逮捕誰?」講師沒有說出答案,我們一班上課的同學不言而笑。

這就是「自由至上主義」的核心思想。政府把人們的財富再分配,是比強盜劫匪更強盜劫匪的行為。除了必須維持社會、巿場秩序的費用,政府是不應該充當財富的分配角色,否則,交稅就等於強制勞動,就等於自由被剝削,就等於奴役,雖然交稅是一部份,但是在某種程度上,交稅的我們就變成了奴隸。

 除了我們真心願意幫助窮人,有甚麼理由強迫我們交稅?


  1.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10524/-1-2337438/1.html
  2. http://hk.epochtimes.com/b5/13/3/6/174697.htm
  3. http://www.coy.gov.hk/filemanager/template/common/images/research/youth_report_20111123_c.pdf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