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2006

「想像」與「歷史」中的科學家

書名︰《毒舌頭與夢想家》
作者︰Micheal White
譯者︰齊若蘭
出版社︰遠流

「一個蘋果由樹上掉下來,擊中在樹下專心看書的青年,青年模著疼痛的頭,並沒有怨天尤人,反而在沉思中領悟出『萬有引力』,令科學的發展向前跨出一大步。這個青年,就是牛頓。」

從小就喜愛閱讀名人傳記,牛頓故然是其中一個「至愛」。除了這個故事的「深入民心」程度高到可以用來拍攝廣告外,更重要的是表現出科學家的種種優點。

「如果我能看得更遠,那是因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另一句時常被人引用的牛頓名言,表現出科學家追尋真理的「謙虛」。

「細心」、「敏銳」、「大膽」、「創新」、「好脾氣」、「忍耐」、「謙虛」、「與世無爭」……作為一個偉大的科學家,這些都牛頓的最值得人欣賞的地方,也是我祟拜他的地方。

的而且確,科學家的特質是推動我在中學時代對科學研究的仰慕的其中一個動因,那時最愛看的當然是「科學」雜誌。「牛頓力學」、「量子物理學」、「廣義相對論」、「大融合論」、「超大融合論」……直到幻想破滅之前,都以「科學家」為目標。

所謂「幻想破滅」,就是當我知道「蘋果」故事純屬「老作」,而所謂「名言」只不過是牛頓用來「串」競爭對手「矮小」的技倆時,可以想像對小時候的我震撼有多大。

在歷史上的牛頓卻是傲慢自大、專?跋扈、尖酸刻薄,又沉迷鍊金術,據說他有自己專用秘密的鍊金溶爐,其性格甚「不科學」[1]。

一七一一年,已是全世界最有名的科學家、剛受封為爵士,同時又擔任英國皇家學會會長和皇家鑄幣局局長的牛頓,與英國皇家天文學家佛蘭斯提(John Flamsteed, 1646-1719),在皇家學會一樓的會議廳中,發生了皇家學會有史以來最激烈的爭吵。

事原是牛頓在他的巨作《數學原理》中使用了佛蘭斯提的天文觀察數據,但幾乎不曾感謝天文台提供的資料。而且,佛蘭斯提在提供數據之餘,還加上自己的計算,更不幸的是,佛蘭斯提在計算中犯了些愚蠢的錯誤,然而牛頓亦沒有表現出大人的氣量,他不但沒有置之不理,或溫和地指出錯誤,反而猛烈抨擊。他告訴佛蘭斯提︰他需要的是數據,而不是他的計算推論!

本來事件可以因為佛蘭斯提的讓步而平息,然而牛頓卻決心窮追猛打,從此,佛蘭斯提竭盡所能阻撓牛頓,而牛頓亦運用他的影響力迫佛蘭斯提就犯。

在皇家學會一樓會議廳的爭吵開始之前,當佛蘭斯提強忍怒氣坐下,牛頓立刻問他帶了資料來了沒有。佛蘭斯提微微一笑,答說沒有,然後提高嗓門︰「你們搶走了我多年辛苦耕耘的成果。」牛頓亦不甘示弱,高聲回答說︰「那麼,我們就是強盜囉?」互罵「笨蛋」與「可惡的小偷」的幾個小時「邀辯」就此展開。

看到這裡,牛頓故然仍是發現「萬力引力」的偉大科學家,但是他頭上的光環卻變得暗淡無光了。

[1]性格當然不可以「不科學」,此可作為做事「不理性」解。

5.24.2006

德先生與賽先生


「『五四』二字已經成為現代中國文化史上的巨大符號……」梁文道於《都市日報》的專欄如此寫道。

「五四運動」毫無疑問影響著這八十七年的中國發展──無論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然而,問題是︰以今天來說,「五四」算不算得上是「中國文化史」上其中一部份?

這並不是說她不重要,相信在遙遠的未來回望,這肯定是一件舉足輕重的事件(雖然她的重要性可能只因為人們主觀地/習以為常地相信重要)。然而作為「歷史」,她必需是以「過去式」而存在,但綜觀時至今天,人們仍然還在討論爭取「五四」的兩個主角──德先生(民主)與賽先生(科學)。而且,更重要的是,這個社會並沒有真正的進步。

不需要花錢作甚麼學術研究、問卷調查,只要看看新聞的報導,足證以上的觀點。昨天有一段新聞如此說︰「備受輿論關注的深圳富華醫院奧美定(PAAG)糾紛,昨日深圳中級法院審結了其中一名受害人章惠(化名)的上訴案,將於下月宣判。」這新聞之所以重要,並不是因為「富華現象」──用來形容現今醫療及美容市場複雜混亂、政府監管不力等現狀,也不是因為引發出富華職員打記者的不文明行為,而是出自控辯雙方的論點。

「由於今年四月底國家藥監局宣布取消PAAG的生產及銷售,原告律師將此作為最新的證據呈堂,而被告律師則認為此案僅屬個案,不能以此確定章女士為受害人,亦不能就說奧美定是毒藥。」(明報)

而且辯方律師更有以下的論點︰「即使有毒未必對人體有害。像飲毒酒,未必致命。」(無線新聞)

這是甚麼邏輯?竟然出自一個中國法律界律師的口中!

如果「即使用毒未必對人體有害」都算對確的話,那麼「即使我打到你喊,你也未必覺得痛」,又或者「即使佢係你阿媽,佢都未必係女人」等等推論,也是對的了。

解釋謬誤實在很簡單,因為「有毒」就是「對人體有害」的充分條件。我們根本無法想像,世界上有一件東西,「有毒」但「對人體無害」。這是連邏輯ABC也不用懂就會矛盾句,不需要驗證就知道必然地錯。

第二句「像飲毒酒,未必致命。」那涉及對歸納法與科學的理解。雖然我們可以想像一個飲了毒酒的人,可能因為之前已飲了解藥,又或者發現得早,有適當的急救,又或者他本身天生異品,毒性被他的肝臟消解七七八八,不致於命。但是,飲毒酒卻有很高的概然性會致命,故現實是「飲毒酒會死。如果唔死,你好彩。」科學所使用的並不是原因與結果之間的必然關係,而是歸納法中高的概然關係。「飲毒酒,未必致命」就等於說「跳樓,未必會斷腳」或「食白粉,未必會上癮」一樣。

要反駁這種說法不難,只要叫辯方律師飲毒酒就行,如果他真的認為「飲毒酒,未必致命」,那麼他應該願意飲的。

但是,這個新聞最荒謬的是,為著這個矛盾、「不科學」的論點,居然在法庭中激辯了兩個小時。你看,「五四」還可以說已過去嗎?

圖:https://kwantailo.wordpress.com/2013/05/09/香港故事:《五四運動與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