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6.2013

正義第3-1講︰自由選擇權



http://webpic.chinareviewnews.com/upload/200703/24/100334501.jpg

課程︰《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講者︰Michael Sandel
出版︰公視 DVD


曾幾何時唐唐叫香港青年反思︰「為何我不做下一個李嘉誠?」言猶在耳,今年《福布斯》雜誌發佈2013年全球億萬富豪榜,李生以資產310億美元,再次入圍全球福布斯前十名,由去年第9位攀升至第8位。借用Michael Scandel開Bill Gates的玩笑,若果李生12歲來港工作,每年每天工作14小時計算,他的收入是平均182元,但並非時薪,是秒薪。

這就難怪香港青年聽到「下一個李嘉誠」的言論會大動肝火,因為2011年平均月薪還只是$8000元,李生的身家等同於普通一個香港青年人251萬年的人工。可是,這是不是一個合理的理由向有錢人開刀,要他們把身家交出來救濟貧窮人士?

在貧富懸殊的今天香港社會,或許這是很多人的心願,但是羅賓漢式的劫富濟貧,是違法的,向有錢人開刀的一個合法途徑,就是抽稅。然而,一個更能觸動人心、更基本的問題卻出現了︰「有甚麼理由我們要交稅?」

在大學時代的政治經濟課,講師在講堂的黑板上畫出一張這樣的圖畫︰「一個劫匪向你打劫,警察到來會逮捕誰?」他環顧四周,看見我們目無表情,笑了一笑,自答︰「當然是劫匪。但是,政府向你打劫,警察到來會逮捕誰?」講師沒有說出答案,我們一班上課的同學不言而笑。

這就是「自由至上主義」的核心思想。政府把人們的財富再分配,是比強盜劫匪更強盜劫匪的行為。除了必須維持社會、巿場秩序的費用,政府是不應該充當財富的分配角色,否則,交稅就等於強制勞動,就等於自由被剝削,就等於奴役,雖然交稅是一部份,但是在某種程度上,交稅的我們就變成了奴隸。

 除了我們真心願意幫助窮人,有甚麼理由強迫我們交稅?


  1.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10524/-1-2337438/1.html
  2. http://hk.epochtimes.com/b5/13/3/6/174697.htm
  3. http://www.coy.gov.hk/filemanager/template/common/images/research/youth_report_20111123_c.pdf

8.24.2013

外父

攝於2012年8月1日新加坡

「拿這些作隧道費。」外父從透明膠盒中拿出十多塊碎銀。 

「唔該晒,爸爸。」我不好意思接過來。 

每一次到外家吃飯,到晚上離開之時,外父總會把零散的硬幣塞到我的手中。子女成家立室,回到父母家中吃飯,相聚天倫之樂,本是天經地義,而且亦騷擾了老人家的清靜生活,對此已有點不好意思,現在連微不足道的隧道費也要外父照料,更是不情不願。可是每次看見外父堅定不移的眼神,又實在卻之不恭。 

這就是我所認識的外父,他是一個堅強、有膊頭,但同時亦是個溫柔細心的好爸爸。 

從我太太的口中,聆聽不少關於外父的逸事,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外父每天白天工作後,晚上帶著太太三姊妹接外母放工,一手抱起兒時的太太,另一隻手抱著妹妹,由觀塘碼頭行到茶果嶺。每次聽到太太提起此事,也感覺到她很窩心。 

在我的小兒子出世後,我也試過一手抱著大兒子,一手抱著小兒子,由家中房間走到玄關,已筋疲力竭。 

因為工作的關係,大小兒子都在幼時住在外父家中,外父與孫子早已建立很親密的關係,大兒子剛剛出世,吃飽後總不能容易入睡,還大聲哭叫,我們都朿手無策,只有外父出手,抱著他行著走著,他才乖乖就犯。到大兒子懂得說話,每次問起no.幾是誰,公公總是名列前茅,讓後來才照顧他的嫲嫲羨慕又妒忌。外父返回天家的翌日,我們一家來到外家,小兒子第一時間走到外父的房間問︰「公公呢?公公去左邊呀?」 

無論外父在患病前後,他都一如以往堅持自己認為正確的事,貫徹始終。我沒有聽過外父怨天尤人,或是自暴自棄,但總是以積極面對,樂天知命。縱使在他離開我們的那一天,他還是堅持自己去到醫院;在推入急症室前,我們對望的最後一眼,他還是氣定神閒。所以外父的離開,我打從心底裡感到震驚、哀傷。 

「拿這些作隧道費。」姐姐從透明膠盒中拿出十多塊碎銀。我們知道外父是無可取代,但是他還是活在每一個認識他的人的心中,直到我們在天家重聚的一天。

 「唔該晒,姐姐。」我不好意思接過來。

8.21.2013

正義第2-2講︰樂趣怎麼測量‏

http://momostyllables.blogspot.hk/2012/06/pigs.html

課程︰《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講者︰Michael Sandel
出版︰公視 DVD

「佔領中環」被某些傳媒、左派人士及商家甚至特首評鑑為「發起者試圖製造核彈」、「破壞香港經濟及營商環境、擾亂社會秩序」(1)及「違法就是違法」(2)等。這裏並不就「佔領中環」與其反對聲音的政治陰謀、實踐過程可能出現的波折及未發生的結果作一討論,而只粗疏分析兩者背後的哲學理念。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一文中提到「香港真普選幾近無望,要再爭取,公民社會便要真正地佔領中環。」(3)其中「公民抗命」的意思他也在自己的著作說得很清楚︰「若法律本身就不公義,守法只會淪為社會不公義的助力而已。有了守法的道德,法律的不公義才有機會被揭露出來,使法制能作出修正」(4)。姑且不論「佔領中環」是否能真的達到其目的-「普選」,但就其理念而言,毫無疑問就是爭取「民主」。

 當然,以公民抗命的方式爭取民主,是需要付出代價,「投案,後果輕則留案底,重則坐監。」這就參與者而言的代價,就香港全體利益或對於不參與的人而言,就可能是「破壞香港經濟及營商環境、擾亂社會秩序」,這正正是反對的論調。 為甚麼代付出沉重代價還是要佔中?

這剛好落入Michael Sandel這一講〈樂趣怎麼測量〉的討論。 在甚麼是正義的討論中,事實上必然會碰到這一個問題,哪一個「價值」(按︰這比樂趣翻譯得更貼切。)應較為優先?功利主義大師John Stuart Mill主張人性化功利主義,分辨崇高和低下快樂之間質的差異,他是這樣分別的︰「兩種價值之間如果有一種,是二種皆體驗過的所有人或幾乎所有人都斷然偏愛的一種,其偏愛又完全無涉道德義務,這一種就是更可嚮往之價值。」 

「民主」與「利益」在今天看似互相衝突,那我們應如何取捨?而違法的方式爭取公義,是攪亂香港?還是坐以待斃,把長遠幸福拱手讓人?J. S. Mill這樣選擇︰

 “It is better to be a human being dissatisfied than a pig satisfied. Better to be Socrates dissatisfied than a fool satisfied. And if the fool or pig are a different opinion, it is because they only know their side of the question.”
  1. http://www.dw.de/%E5%8D%A0%E9%A2%86%E4%B8%AD%E7%8E%AF%E6%98%AF%E9%A2%9C%E8%89%B2%E9%9D%A9%E5%91%BD/a-16835880
  2. http://www.chinese.rfi.fr/%E4%B8%AD%E5%9B%BD/20130716-%E4%B8%AD%E8%81%94%E5%8A%9E%E5%BC%A0%E6%99%93%E6%98%8E%E9%A6%96%E4%B8%8E%E9%A6%99%E6%B8%AF%E8%AE%AE%E5%91%98%E9%9D%A2%E8%B0%88%E6%99%AE%E9%80%89%EF%BC%9A%E5%90%84%E8%AF%B4%E5%90%84%E8%AF%9D
  3.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5347  
  4. 戴耀廷,《法治心——超越法律條文與制度的價值》,2010,頁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