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2012

《四度半》 ︰序

(圖片來源︰宅宅新聞)

(寫於2004-02-21 23:17:00)

這是我構思中《幻》三部曲的第二部。《冰室殺人事件》是《幻》的第一部曲,《四度半》是第二部,現在才開始寫的《納西瑟斯》是第三部。

《冰室殺人事件》寫的是我對世界的看法,人當然是世界的一部份,所以也有一些與《四度半》重覆的地方。《四度半》則是我對人在世界之中的看法,「自由」與「命運」,「可能性」與「因果律」。

雖然自覺寫得不大好,但相信對於我來說是有一點進步吧。

4.28.2012

《冰室殺人事件》︰(五) 沒有完結的結局


在那件殺人事件之後,過了一段很長的時間,那位姓莫的探員不知道從那兒得到一本令人莫名其妙的日記。最後確定那是屬於死者兒子。

以下就是那日記的節錄:

四月二十一日(晴)
早上,我們因為一些小事而大吵一場。

四月二十一日(晴)
回辦公室的途中,無意中撞倒了一個老傢伙,但心情差到了極點,並沒有理會她。看到她倒在地上雖然努掙扎,卻起不身來的樣子,忽然覺得很舒暢。
現在想起那種感覺真想作嘔。

五月二日(陰)
由她開始對我不理不采的那天算起來,今天已經是第十三天了。心情仍然像天色一樣黑,我唯一感受不到痛苦的時間,就只剩下在工作時──我想那時我會連自己的存在也忘記掉。可能因為這樣,工作時間好像過得特別快。
現在我反而討厭放工與假期……

五月十五日(雨後晴)
一連下了十多天的雨,今天下午終於放晴了。可是,天氣的轉好並沒有給我帶來好一點的心情──她居然要求離婚。事實上我們只是為了很小的事而吵架,小得連為什麼爭吵我也忘記了。離婚是完全沒有道理可言。我知道說什麼也是徒然,所以給她一個表現獨腳戲的機會,不但什麼也沒有說,連一些反應也沒有。呆呆看著她那副結斯底理的面孔,我相信我的決定是沒有錯的。

六月四日(陰)
這個月的工作變得很沉重,並不是因為離婚的事影響了工作──心情苦悶,工作自然難受──並非如此,剛好相反,我喜歡沉醉於沒有感情煩惱的工作世界,因為可以安穩地過著浪費生命的「幸福」生活。沉重是因為工作量突然增加了,這樣的現象當然有它的原因──公司正面臨倒閉。

六月十日(陰)
這幾天我四出奔走,就是希望有人能幫我渡過難關。結果卻吃了不少閉門羮,所謂有「朋友」都離我而去。看來,這次是沒法挽救,我將要失去最後一個安身之所,變得一無所有。

六月十二(晴)
我決定放棄,要求律師替我辦理破產手續。有一個下屬問我,為什麼面對這種逆境,我仍能這麼冷靜。我的嘴巴好像不受控制,說:「當人處身在絕望的環境下,什麼也不會感覺到。」

六月十三日(晴)
我從來沒試過被那麼猛烈的太陽照射著。大概是因為我很少徒步走到街上去吧?我回到公司收拾世遠時,收到一個到由郵政局發出的通知書,那是要我取回我的郵包的最後通知。由於車子已經變賣了,只好走路去。那個太陽就在這時是肆無忌憚地展現它的威力。
郵包裏的東西其實是曾經屬於我老爸的。曾經──因為那已經成為了他的遺物──我看到郵包裏那封律師信時,我才知道要使用過去式。
我仔細地閱讀了那封律師信,原來是要我回去繼承遺產,但老爸定下了一個條件,就是要我先原諒他。沒錯,離我與他脫離父子關係已經有二十幾年。我因為憎恨他才離開那個家。至於理由,我已經忘記得一乾二淨。在這二十幾年裏,我從口袋中只剩下十塊錢,到一間中型公司的老闆,而恐怕不久之後又再次一無所有……
可是,這能說是命運弄人嗎?那筆遺產的數目能一口氣解決現在的所有困難。

六月十七日(晴)
今天,我一上飛機就覺得很後悔,因為我討厭自己的卑鄙。我根本就沒有半點原諒他的意思,為什麼還要惺惺作態地回去?「那是為了生存。」雖然我不斷地這樣說服自己,但良心就好魔鬼一樣,時時刻刻都在折磨我,並有半點留手……

六月十九日(雨)
現在距離上次寫的日記已經超過四十八小時,在這段時間裏,我並沒有睡過半點。我一直在失眠,上機前三天,我也不曾睡過。所以,下機的時候覺得滿天星斗,腳步浮浮,就好像有一條無形的繩子勒著脖子吊在半空。
來機場接我的不是律師本人,好像是他的助手。他簡述了現在的情況,雖然我一句也聽不進去。不過有一件事令我震驚,原來老爸是被人謀殺而死的…

六月二十日
在開始自己的事業時,有好幾次也連續幾天不停通宵工作,但是從沒有好像今次失眠那麼痛苦。到今天為止,已經整整一個星期,精神與身體都到了極限。無論吃什麼﹑喝什麼,舌頭感覺不到什麼味道來,好像吃的﹑喝的都是由泥所做的。不單只是味覺,四肢也像是不屬於自己,縱使躲在酒店的床上,也感到很吃力。現在我才開始明白什麼叫做行屍走肉,所以莫說那些使人心力交瘁的承繼遺產手續,就算要寫這篇日記,也不知花了多大的氣力,與發了麻的指頭搏鬥,忍受著像幾百枝針刺著的痛苦,才能提筆完成。

六月二十一日
今天被律師的助手強迫到監獄中見一個人,他就是殺我老爸的兇手。後來才知道這是助手的獨斷行動……
我與助手去到會面室,隔著一塊厚厚的大玻璃,與他見面。看見他的臉,他的眼神,完全不覺得是一個謀殺犯,我反而覺得有一種奇怪的親切感。本來我應該恨他才對,他說到底都是我的殺父仇人,但是,我對他居然產生這種可恥的好感,可能源自我的自私,因他為我帶來了挽救人生的曙光──一筆龐大的遺產,難道我要向他道謝?
我被這種惱人的思緒困擾著,根本就說不出半句話來。我倆沉默了許久,直到會面的期限到來,他居然開口說了唯一一句對白﹕「原諒他吧。」
很諷刺地,我突然覺得眼睛很刺痛,聽說當時我忽然流出眼淚來。

六月二十二日
現在,我就坐在老爸被殺的位子上。那是一間偏僻的冰室,我坐了一整天,都只得幾個客人。外面下著毛毛細雨,沒沒有半個路人,看起來一點也不像夏天,死氣沉沉的。
老爸是不是每天都來這裡?如果要我像他,我寧可選擇了結這生命。世上沒有一樣事情比看著自己慢慢死亡更恐怖。我並不害怕死亡,死亡之後我相信只是無限的虛空,沒有「我」這個主體,也沒有討不討厭的問題了。
我在翻看著老爸留給我的遺物──那個由律師寄給我的──其實那是一本日記。我收到它之後一直沒有翻開過,我還以為永遠也不會,是因為我沒有打算原諒他吧。那為什麼我現在又要看?因為昨天那傢伙的一句話?「不。」我這樣對自己說,但是我實在找不到任何藉口。我無法合理化我自己的行動。那麼我是不是不能行動了。我的天!難道這個世界上應該最能把握的東西──「我」──其實也並不是想像中那樣清清楚楚地了解?那就更不要了解別人了?難道所謂「我」那只是把自己合理化後的幻影而已?我無法深深地相信得出這樣的結論。
但是我仍然翻看著那本日記,同時也寫我自己的。我看著老爸的人生,每一天一天在變化,也想到自己的。原來我恨他的理由是因為他對家庭莫不關心,最後害死了母親,那是我已經忘記了許久的事。
現在我知道為什麼我會忘記了這樣重要的事,因為我亦慢慢步了他的後塵,走上了相同的路。這就是命運嗎?真可笑!其實我不是不肯原諒他,而是不肯原諒我自己……

六月三十日
我終於辦妥一切手續,得到這一筆龐大的遺產。而今天也是他行刑的日子。
所以,我一早便與尼可到監獄中見他。
我們依然保持沉默,我在想像他現在的心情,也許他也一樣吧?
「為什麼再來這裡?」如果他這樣問,我怎樣回答他好呢?
就這樣過了二十五分鐘,但我覺得只是是過了三分鐘而已。尼可向我打了個眼色,示意我有話要好說了,但我實在找不到半點機會。
最後,又是他先開口﹕「心結終於解開了嗎?」
「謝謝你。」我答。
他向我微微地笑了笑,就回到自己的囚室。不久,從刑場出來的,是一具失去了一切的軀殼。面對著他冷冰冰的屍體,心底忽然間刺熱起來。怎麼解釋好呢?那是復仇的快感?還是一種感恩的感情?我看兩者也不是。那是其實一種敬意。不是作為一個好公民,亳無疑問,這方面他非常失敗,只要看一下他的父母悲痛,聽一下妻兒的哭泣,就不可能有反對的餘地。可是,作為一個人,我尊敬他。我尊敬他面對死亡的勇氣及對生存的承擔。
看著他那安詳的面容﹑他的親人那張抽縮的嘴臉與尼可一副仍然滿腹疑惑的樣子,好像一切也沉下來,只有微風訴說事情還沒有那麼輕易就完結……

日記就只寫到這裏,以後事情的發展,就連那位莫姓的探員也不會知道。

~全文完~

圖:https://goo.gl/images/41a1iA

***

(寫於2003-09-05 13:48:59)

感覺上這個故事還沒有完結。
但是,我所相信的,與我想做到的,是另一樣東西。
我相信一件藝術品的生命力是在於它本身能夠給多少空間予欣賞它的人,換言之,它一旦「出生」就不屬於作者了。
我想做的是,它是用來反映我對人與世界的一些看法。
這兩樣東西使我從根本上改變寫作手法。
在故事的結構上,或甚至很多細微地方上,做到一件事件從不同的人眼中看到不同的東西。例如,以兇殺事件作為中心,第一節是第一身的描寫,第二節是第二身,第三節是第三身……
所以,朋友說整個故事都不太像有五個主角。
是的,這也是刻意寫成如此的。
人同時是有些地方是不同的,亦同時是有些地方是相同的。
他們面對相同的「事實」,是有不同的反應,比如說︰那位退休的老人家會感到喜悅,作家會感到恐懼,律師助手會感到好奇,警探則迷惑,而老人家的兒子可能會感激……
他們亦有相同的地方,就是察覺到這一件並不尋常。
不過,對於所謂「謎團」沒有解開的問題,有位朋友這樣問過我︰「為什麼那個兇手好像知道那麼多事呢?」
那時,我只好回答說︰「我要問問他才知道……」
這的確是一段不負責任的對話呢……(笑)。


4.27.2012

《冰室殺人事件》︰(四) 在水銀燈下的真相



當法官敲在打木槌最後一下時,就表示這件案件終於結束了。

在法庭內的人們,無辜的犯人與受害者家屬﹑為了糊口的記者與其他只是以好奇心旺盛為藉口來落井下石的旁聽者們,一確定了結果後就一擁而散。的確,對於他們而言,知道了「真相」後,越快離開這個鬼地方就越好。

但是,事件真的圓滿地完結了嗎?

死刑。

對於殺人犯來說,這個結局算是圓滿吧?

無論是從因果報應的觀念來看,還是由社會正義的角度出發,甚至是想到無辜的自衛殺人犯內心的自我懲罰,死刑無疑是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但是,這只是適用於「謀殺」的事件而已。

這次能夠說是「謀」殺嗎……?

無論是人證或物證,檢察官都可以強而有力地置犯人於死地。而辯護律師一開始就是擺出求情的姿態,希望證明自己的當事人可能患有精神病而值得原諒與同情。結果,整個審訊的焦點便落在犯人的殺人動機之上。

面對「殺了人」這事實,沒有一個人可以說半句不同意。「發生了的事就是發生了。」這個道理縱使是最愚蠢的人口頭上不接受,但骨子裏仍然不得不屈服。但是,對於引發事實的原因,我們就好像忽然色盲了一樣,好像看得見只能看到表象。尤其是對於人的行動動機,我們真的可以有確切的了解嗎?

在法庭內的所有人,包括我自己在內,都被這個問題深深的吸引著︰「他的動機是什麼?」再沒有人會理會審判的結果。

「不單是法官﹑律師﹑檢察官與及聽眾們,就連犯人自己都表現出很有趣味的樣子。」看著他那的表情,我有這種感覺。

這不是很奇怪嗎?正常的情況是: 落得這樣下場的犯人不是表現出惶恐就是過份緊張而面部有點抽筋;或是覺得這個結果只是「成王敗寇」結果,沒有什麼好值得後悔,從而輕蔑死亡值以逃避心底裏最實在的恐懼;又或者是對未知的前途表現得迷迷茫茫﹑糊糊塗塗,就像靈魂早已隨著宣判而死亡,執行死刑只是浪費納稅人的金錢而已;從來沒有一個人會像他一樣,雖然在面對自己的生死問題,但仿佛在聆聽鄰家是非而表現出一種事不關己,己不勞心的表情。尤其是他嘴角掛著那邊「親切的」微笑,就好像睡在床上的小孩在聆聽婆婆為他細說床邊故事。

為什麼?

因為他已經接受了「死」這個事實了嗎?

人可以對生死抽離得如此的地步嗎?

他把生死都置之度外?

還是他的精神有問題……?

我實在被他攪得糊塗了。

「莫sir,時間到了。」

不知不覺間,那空空的房間中只留下了我。

 自小我就對殺人兇手就恨之入骨,因為我親眼看著父親被人殺害了。所以每次把兇手繩之以法時,我就不自覺有一種無形的快感。我清楚這種感覺,亦相信那會是我幹這行的動力,以前是、現在是、將來也是。

可是,今次並沒有什麼實在感。

但他毫無疑問是一個殺人兇手。

當庭警告訴我他將要押上囚車,我便回神過來,跟了出去。

在停車場上,我留在遠處的望過去,大批攝影記者把囚車團團圍著,水銀燈閃爍不定。他們把相機高舉於頭,爭相要拍出他在生前最懊悔的樣子。

可是看來所有人都要失望而回了,他仍然是那副莫不關心的樣子。就像不知道自己要走的是條不歸路。

雖然我試著仔細地分析我現在的感覺,迷惑、不安、無力感……我本來就在感情上的知覺就很遲鈍,在追查案件所需要的是分析能力與直覺。了解犯人的動機,推敲犯人下一步所會做的,收窄搜捕的範圍,排除一些可能性……那是現實的工作,就像一部電腦一樣。

現在,我什麼感覺也沒有。

他被押上囚車時,我與他的眼神有所接觸。雖然只有很短的時間,卻令我覺得很震撼,有種使人窒息感。鼠輩與偉人、小孩與老人、死氣沉沉與朝氣充沛的眼神也不能使我有半點退縮……但是我總覺得今次使我有點害怕。「有點」……或許這樣說會令的我的自尊心不會那麼受傷害吧?現在的感覺就像在空矌的草原上,突然被一隻兇猛的獅子凝望著,雖然感覺不到有半點殺氣,但真有想拔腿逃跑的衝動。

在理性上,我沒有半點理由會害怕。不是嗎?

他沒有加害於我的理由,也沒有加害於我的能力。

但在感性上,我就有不得不害怕的理由嗎?

我只能說我的害怕或許是因為這幾天過於疲勞,又或是我對他的行為難以令人致信而感到迷惑,令得心靈上有半點真空的表現。但這極其量只能算是原因,但就無論如何也談不上半點合理的地方。

他上了囚車,車門重重地關上了。他現在失去了自由,不久後也會失去生命。但是,在那囚車慢慢地消失在無盡的道路上時,我覺得失去了自由與生命的反而是我們這些仍然生存的人。

「莫探員,原來你在這兒。」

這種種奇怪的想法與感覺被一個招呼吹散了,仿佛拉扯我回到現實。

「嗯。」我回頭應道。

那個人就是那天半夜去警局要求見他的辯護律師的助手。

「事情真的可以說完結了嗎?」律師的助手說。

「可能是,可能不是。」

「雖然對於社會來說是必要的,但是死刑對於他來說跟本就起不到半點作用。一切為公義所做的程序感覺蠻愚蠢的。」

「我也有這個同感。」

經過這種簡短而沒有任何意義的對話後,我和律師的助手離開了法庭,跑到冰室喝著啡咖。
我們什麼也沒有說,也許是我們各自沉醉於自己的思緒,也許我們面對的是沒法用語言表達的恐懼?

只有這樣東西是沒有懷疑的餘地──我們需要在迷茫之中互相扶持,並不是出自友愛的精神,而只是單純的互相利用而已。

有人會覺得友誼建立在這種利益的關係上是很可恥的。而事實上,我也是這麼認為。可是,當人遇上危難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是生與死之間的選擇,有誰可以真的慷慨就義?

「他可以。」律師的助手忽然自言自語的說。

對於我來說,這是另一種震撼,如果前者像窒息,現在則像被電擊。

本來當人在沉思時,什麼也聽而不見,什麼也看而不見,就像把自已關入無人的荒島,與世隔絕,所以我並不在乎在何處思考,巴士裏也好,煩鬧的街道上也好。而且在這種寂靜的冰室裏,就更像在荒島的邊緣築起了幾丈高的圍牆。

但是,震撼我的並不是那種打破沉思的刺激──也只會成為一種騷擾──而是那說話的內容。
我呆呆的看著他,我雖然沒有說過半句話,但他像是回答我的問題,更重要的是一個可怕的念頭猛然閃過我的腦海。

「難道我並不是在害怕他,而是我自己?」

我不自然地了打了個冷震。

這個冷震令我回到這個現實世界來,並留意到鄰桌坐了兩個人。

「三個月前那宗謀殺案今天終於完結了呢!」那個男人叫了杯美式咖啡後先開腔說。

「是吧?我倒沒有留意。」另一個穿著藍色外套的男人應道。

「哎呀!難道你沒看新聞的嗎?那是繼富豪謀殺案之後最令人感興趣的案件嘛!」叫了美式咖啡的男人說完就從公事包拿了幾本雜誌與報紙出來。「你看。不是有很多媒體報導嗎?」

「其實只有你有興趣嘛……」穿著藍色外套的說完就偷偷苦笑了一下。

「不要這樣說嘛!這個社會就是有你這種人才會變得越來越苦悶啦。」

「是嗎?那你說說看究竟有什麼值得你──我們社會的救星──留意呢?」

「那個兇手的動機最耐人尋味!」叫了美式咖啡的男人興奮的說。

「嗯?」

「表面上看來沒有什麼殺人的動機,但是很多報紙說他們可能有警察也查不到私仇嘛!有可能是金錢上的瓜葛,也有可能是為了女人,有的更說是為了上兩代的恩怨呢!」

「嘩!很像電視片集的劇情嘛。」

「就是呢!有的陰謀論更說是某些政治的手段……或是替別人頂罪之類。」

「有進步。那些橋段可以成為電影呢。」另一個人打趣地說。

「但是我認為只有這個才有可能……」他越說就越細聽,這是一種說故事的手法,到最後那個「能」字時,幾乎要貼著他的嘴邊才能聽得清楚。

「什麼嘛?快點說吧!不要吊我的癮。」

「就是他是痴線的嘛!哈哈……」叫了美式咖啡的男人像是成功的耍了朋友一頓而快樂地笑著。

在那令人有點肉麻的笑聲過後,良久。

「你覺得如何?」律師的助手開口問我。

我就知道他是在問對於鄰桌那些「觀點」的意見。

「那都是無知的藉口而已。」我說。

圖:https://goo.gl/images/DZw4uS

***

(寫於2003-07-08 22:48:55)

在〈陌生的咖啡杯中〉我們談到了在道德的困境中我們看見了「自由」。在這裏想談的,就是「自由」的另一種面向。
我們怎樣去理解別人呢?
一般而言,人是不能直接「交心」的。
「絕對理解」可以說是不可能的。
所以,互相理解是透過人的「行動」來模擬。
因為行動背後必定有動機。
人就是透過「行動」去猜想別人的「動機」從而去理解別人。
當然這方法的準確性是很有問題。
「動機」是我們透過「行動」猜想出來的。
所以,這個「動機」只是一個可能性。
是否中標,只是靠彩數。
而且,「動機」只是「行動」發生的一種解釋。
在時序上說,那是倒果為因。
而「動機」約可分為四類。
第一,利人利己。
第二,利人損己。
第三,利己損人。
第四,損人損己。
首三類是人可以理解的,第四類則否。
我們唯有入「愚蠢」、「瘋狂」的數。
但這只是在水銀燈下的真相,只是一個借口。
因為事實是,我們無法理解。
但,無法理解的本身,就構成了「自由」。
自由的其中一種定義︰不受束縛。
不受律則的束縛,就是這一種自由。
這一種自由是最恐怖的。
但卻是我們行動的基礎。
所以,在理性的本能上,我們是逃避自由的。
因為,縱使我們「瘋了」,責任仍然是由我們自己來負的。

4.26.2012

《冰室殺人事件》︰(三) 被人遺忘已久的夢


「告訴我今天所發生的事情?」

「我殺了人。」

「為什麼?」

「冇。」

「什麼?」

「……」

「我是來幫你的。把事情的真相告訴我吧,否則叫我如何幫你呢……你是否有什麼理由要殺他?」

「冇。」

這是我聽過犯人與他的律師談話之中最古怪的一段。一般而言,不是要求律師這樣那樣,就是不斷問成功機會有多少。或許我是一個新人吧,或許我的經驗還不足吧?但是,律師也開始有點不耐煩了。

「你想一下你的家人是多麼傷心。請你不要放棄自己,如果有什麼苦衷,請你告訴我吧。」

「……」

就這樣沉默了五分鐘,我還以為是過了一小時呢。

「我們還是走吧。」律師對我說。

「如果……你有心情告訴我的時候,請你盡快找我,我們的時間無多了。」這是律師離開前對犯人最後的一句話。

我們離開了會面室,律師與幾個探員寒喧幾句之後就與我們離開了。

在車上,我們在檢討現在的狀況。

「人証﹑物証,還有他自己也招認了,看來要贏是沒可能的了。」其中一個律師的助手說。

「那只好為他求情吧。」另一個說。

「但是他又不肯告訴我們他的動機,很難做呀。」

「那只好由從他的精神方面入手了,如果証明得到他的精神有問題,或許有一線生機。」

「好,那盡快安排心理醫生與他見面吧。柏加,這件事由你去負責吧。」律師說。

「是。」

「阿路與蓮達,你們負責整理現在所有資料。」

「是。」

「尼可,你則去案發現場再走一趟,看看有什麼東西遺留吧。」

「明白。」我說。

就這樣,他們就把我放低在馬路旁。

我很快就到達案發現場的冰室。推門而入,只看見一個年老的酒保在收拾場面。冰室的燈光很暗,使室來的影物矇矇矓矓,雖然不時有車輛經過,車燈間中射入室來,看起來像一道道銀光,但由街外透入來的光卻令得冰室顯得更陰森。

「有什麼貴幹呢?」老酒保問道。

「我是德格拉斯律師行的助理,我的當事人今天在這裏犯案了,我是來看有什麼線索被遺留的。」我單刀直入地道。

「嗯。那過來飲杯咖啡吧。」

「好。」

老酒保走到吧台為我泡咖啡,而我也坐到吧台前。

「這間冰室是你的嗎?」我問。

「不是。本來是我的兄長的,不過他身在外地,所以由我打理了。」

「嗯?在我之前有人來過嗎?」我看見在台面上有一杯咖啡,而且還好像有點微溫。

「是。他是一個很好的青年,每天也來冰室的。」老酒保慢慢地說。

「為什麼在這個時候仍來喝咖啡?」因為這裏才不久前發生命案,傳媒也有報導,應該不會不知道吧?而且冰室的門外又掛住「休息」的牌子,應該沒有人仍會明知故來吧?

「他是今天的命案的目擊者。」

「哦?」

「或許是驚慌過度吧?」

「叫什麼名字?」

「湯家雄。」

嗯,這個是第一目擊者,阿路與蓮達會聯絡他的,我不需要為此操心。

「那案發時你在不在?」我轉換話題問道。

「我剛有事行開了。」老酒保說。

「是嗎?」

我心裏想,這與我所知道的資料吻合。

他遞上一杯咖啡,很香濃的咖啡味,難怪那青年就算發生命案仍來喝咖啡。我喝了一小口咖啡,再問︰「可以說一下案發時你的所見所聞嗎?」

他對著我微笑,我想這大概是苦笑吧,因為他今天應該已經被人問過不少次了。

「嗯。那時我正在清潔廚房,呢!就是這個。」酒保指了指廚房的位置,它就在吧台右手邊的轉角。

「大約兩點左右吧,我聽到三下連續的響聲,我初時以為是仕應生打破了玻璃杯之類的東西,並沒有出來。之後又聽到大約三﹑四下並不連續但相同的響聲,而且我還嗅到很濃的火藥味,於是我就出來看過究竟。誰不知……」老酒保說到這裏就頓了一頓,喝了口清水,再聚精會神,接著道︰「那的確是我一生人之中看過最奇怪的情景。所有人都沉默不語,無論客人們,那個青年,還是平日最多說話的蓮達與貝麗,她們是這裏的兩個女侍應,我問了幾聲到底發生什麼事,但一個人都沒有回應我。他們都呆了。雖然那時還是大白天,陽光很猛烈,但是那死氣沉沉的氣氛卻令人覺得很恐怖。於是我順著他們所望的方向一看,我立刻有點暈眩。因為坐在窗旁的老客人倒在血泊中了……我以前也從過軍,死傷的事我也看過,但是從未試過這樣突然……我定神之後就立刻去報警了,之後的事你應該很清楚吧?」

聽到女仕應生竟然與那個男人波蓮達同名,心想她如果真的穿上仕應生的制服在這裏招呼客人,真不知是怎樣的光景。

「那即是說你沒有看過兇手囉?」

「是。」

「我可以四周圍看一下嗎?」我慢慢地起身。

「請便。」

我在冰室中走了一圈,並沒有什麼新發現。其實,經過警方與老酒保的整理,根本就沒有可能有什麼可以遺留下來。我行到窗邊的坐位,看見有一些子彈洞,而且附近還留有一些血跡,我問道︰「他就是躺在這裏?」

「是。而且是死不暝目的。」

在我腦海中閃過他的死狀,然後不由自主的打了個冷震。

我再走了兩個圈,仍沒有什麼新發現,所以便向老酒保告辭。

「有什麼新發現的話請你盡快聯絡我。多謝你那杯咖啡,我會再來喝的。」我說。

「別客氣。」

之後我就離開了冰室,向律師報告我這邊的情況後,他叫我可以先回家休息。

回到家中,我躺在梳化上,看著電視。正好電視在介紹不同種類的咖啡,由它的盛產地,它的種植方法,它的泡製方法等等,正好用來作催眠曲。今天真的很疲倦,眼皮很快就變得有幾公斤重,但是我仍覺得自己在看著電視,清楚地留意著電視在說什麼。

沒錯,它是在說咖啡。

咖啡……這令我想起了那間冰室。那些咖啡很香,很濃。我看見了有一個人走進來冰室。是他!那個兇手。他走到一個老人的身邊,這個老人我是沒有見過的,但我不知為何十分肯定就是今天遇害的那位。那老人很自由自在地喝著咖啡。忽然好像有一樣東西跌在地上。兇手把那樣東西拾起,還給老人,而老人也欣然接受。然後兇手就轉個身來,走了。

「彭彭。彭。」

忽然老人中了幾槍,倒在血泊中。我想看清楚點,就發現老人手握著槍,但死狀並不覺得恐怖。

不知為何,我又打了個冷震,從夢中醒來。我看一下手錶,才兩點而已,「睡」了還沒到一小時。

在我的腦海中出現很多問題,一時間我覺得好像知道了一點什麼,不,應該說,我好像在夢中發現了一些什麼。打從想起咖啡與冰室開始,我就知道自己在做夢,但我並沒有要自己醒來,因為我知道在夢中發現了什麼?

但是我並不能說出來。

越想越是不安,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應與這件案件有關,所以決定回律師樓看看能不能有什麼線索。

我很快就回到律師樓,查看當事人的檔案。也不得不佩服阿路與蓮達的辦事效率,居然整理出有三﹑四寸厚的檔案。

我飛快地翻閱檔案,每一頁看不出當事人有半點問題。他出生在中產之家,小時候父在外工作,母在家照顧他。生活無憂之餘,父母的關係也很好,充份獲得足夠的兩親之愛,童年比起大部份人都要幸福快樂。學業成績雖然不是名列前矛,但也沒有什麼額外的壓力造成困擾。大學畢業後很快就找到工作,而且人際關係不錯。二十五歲時與心愛的女人結婚,育有一子一女,有美滿的婚姻與生活。這樣的人生,無論是家庭﹑事業﹑愛情﹑友誼﹑甚至是健康與財富都無可挑剔,那根本就是大部份人的夢想。

但是我越看越是心驚,這樣的人生有可能出現在這個世界之中嗎?不是只存在於童話故事?不,比起白雪公主﹑睡公主﹑玻璃鞋等童話故事,它不是更美好,更值得人憧憬?而且,更重要的是,為什麼有這種美好的人生還要去殺人?而且是殺一個莫說有利益關係,就連照面的機會也肯定沒有的人?他的動機是什麼?他的理由是什麼?他精神有問題?還是是替人頂罪?

看完他的檔案後不但沒有把不安消除,疑問反而增加了。不行,雖然律師教過我在法庭中律師並不是把真相揭露,而是從有限的資料中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權益,但是我實在無法做到,我無法等待精神病醫生來宣判他的未來,無法等待法官宣佈事實的「真相」。我要去問過究竟。

我再次跑到警局要求見他,但是警局的人諸多阻攔。雖然對其他事情我可以裝出一副莫不關心的樣子,但唯獨是面對真理,我是不會作出讓步的。

「如果你不准我見我的當事人,我絕對不會離開的。」我堅決的道。

又再擾攘一陣,終於有一個姓莫的警官批准我去見他。

「我也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在進入會見室前那警官對我說。

我並沒有回應警官,就推門而入。那是我今天與他見面的會面室,雖然只是短短十幾個鐘頭,但感覺上好像隔了很久很久。

我還沒有坐了下來,他就對我說︰「你終於再來了。」

我並不明白他的說話,帶著迷惑的心情坐了下來,然後就一口氣把所有要問的問題都說了。
他好像並沒有聽見我每一個問題,也好像沒有打算回答其中一些,我們沉默了。過了一會,他終於打破沉默,說︰

「它像一隻兇猛的野獸,
侵佔了心靈的隙縫,
雖然從中窺看到那美麗花園,
盛開著使人憐愛的花朵。
我拚命的逃離,
可是卻找不到半個出口,
因為那也是無邊無際的海洋。
最後我終於明白到,
人類可悲的命運,
它的名字叫作「自由」。」

然後他就離開會見室了,只留下更迷茫的我。

呆了一會,我終於走出會見室,又與那警官碰面。

「他說了些什麼?」警官問。

我重覆把他說過的話再說了一遍。

「什麼意思?」

「不知道。」我答。

之後我就離開警局,那晨曦的陽光把我的眼睛刺痛了。

新的一天又再開始。

圖:https://goo.gl/images/4ZRQ27

***

(寫於2003-06-23 22:05:11)

有沒有試過在夢中「發現」新的事物呢?我的確有類似的經驗,雖然清醒後未必一定記得那是什麼。
夢的確是很奇怪的東西,它既然是我們思想、意志的產物,那麼就不應該超越我們的思想、意志。
換言之,不應該從中有所「發現」。
也不應該有「新事物」。
但事實亦證明了,「發現」與「新事物」卻實實在在地存在著。
那即是說,夢不單是我們思想與意志的反射、投影。
這個世界上,我們最能夠控制的東西--「思想」、「意志」之中,有一些部份,我們是不能夠控制的。
那是一種諷刺。


4.25.2012

《靈魂數碼化》

重見天日
在靈魂沉處
投入文字空隙
浮遊數碼之海中
留下不能忘卻印記

(P.S. 記念以往的舊作品重新上載到此BLOG)

《冰室殺人事件》︰(二) 陌生的咖啡杯


「夠了,夠了。放過我吧……我已經講過很多次了,讓我休息一下吧,好嗎?」

替我落口供的警察重重地呼了氣,就放下筆離開。

「我的女朋友來了沒有?」在他離開前多口的問了句。

「誰?」

「沒事了。」我低下了頭回避他的目光。

我看著米綠色的地板,上面看起來有很多污積……其實那是花紋,由密密麻麻正方形組成的花紋,很整齊,但卻很有壓迫感。這使我立刻有點目眩。我搖了搖頭,卻不能定下神來,只好緊閉雙目。感覺……那是現在唯一可做的。

不過事情實在太混亂。好像發生了很多事,但又好像什麼事也沒有發生。為什麼我會在這裏?是了,這裏是警察局。比起想像中寧靜,沒有嘈雜的人聲,換來的卻是令人討厭的耳鳴。

忽然頭痛了一下,在漆黑中隱隱看見血紅色。是了,我今天目睹了一樁命案。迷惑﹑恐懼﹑煩躁,都湧上心頭。我認得這些感覺,我純熟它們。一般人可能都不會很清楚,他們只會說心很痛,或都用心跳等等很具體的字眼,又或都只是單純的感覺,無法說,也不懂分辨。但是,我很清楚。我的工作就是把這些感覺寫出來。沒錯,我是一個作家。這份工作就像玩火一樣,一不小心,就會被名叫「感情」火燒傷,縱使其他人看來都是虛假。可是,我很有信心,因為我與它們永遠保持距離,我自信我的心可以好像一面鏡子,它只反映火光,卻不會令我燒傷。但是,現在不同,我被燒傷了,那不是自己的感情,也不是別人的,我不知道它來自何方,就像四方八面的湧進來。而且這些複雜的感覺過後,還留下令人討厭的喜悅。我討厭它,因為它也同時帶來了懊悔。

想到這裏,耳鳴的聲音開始變奏,那更令得人難以忍受,我覺得有點像耳朵抽筋的樣子……我努力的掙開眼睛。張開吧!讓我離開這裏!

好不容易才張開眼睛,第一眼看見卻是一杯陌生的咖啡與一個陌生的臉孔。

「你沒事吧?」他問道。

我輕輕的搖了搖頭,打量著這個素未謀面的人,看起來很精明,觸覺很敏銳,好像是隻天生的獵犬,什麼事情也逃不過他的雙眼。但我奇怪地對他萌生起一份安全感。

接著,他示意這杯咖啡是屬於我的,所以我也不客氣地拿起咖啡杯,喝了一口咖啡。味度雖苦,但卻很溫暖。

「我先自我介紹吧。我是第七區重案組的探員。我姓莫,但不要叫我做莫探員,很容易令人誤會我是那套電視片集的男主角。」

這個令人蹄笑皆非的自我介紹也令氣氛緩和不少。

「那現在可以再開始嗎?」他說。

我點頭示意。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三號,即是今天,下午兩點,你在哪?」

「我在冰室。」

「由幾點開始?」

「由早上八時開始。」

「為什麼那麼早呢?」

「這是習慣。我是小說作家,只有坐在那冰室,我才能有靈感工作。」

「那你對於那處的人很熟囉?」

「也不是,因為我常坐在一角……」

「今天你是一個人嗎?」

「不是,還有我的女朋友……」我低下了頭回避了他的目光。

「唔?」

「可能現在不是了,她與我分手了。」

「是嗎,那她也一直待到兩點?」

「是,她在命案發生前不久就離開了。」

「那可以講一下事情發生的經過嗎?」

一聽到這個,我的頭就痛起來。可能我本能地不想記起吧?我再次回避他的目光,芻起眉頭來。

「慢慢想吧。」

「……大約在兩點多吧,我與我的女朋友鬧分手,她一氣之下走了……然後過了一陣,那個兇手……那個人穿著藍色的T恤,走入來冰室,二話不說就向那個老伯笨拙地開槍了。」

「笨拙?…那他開了幾多槍?」他追問。

「我不記得。」

「真的?再想一下吧。」

看來我的直角果然沒有錯,他的確是頭獵犬,好像嗅出一點端倪來,咬緊不放。但正當我頭痛之際,另一個警察衝入來,神情非常緊張,也把我嚇了一跳。而姓莫的則氣定神閒,問道︰「發生什麼事了?」

「他……他……那個兇手來自首了!」那個警察喘著氣道。

「什麼?」他把眼睛睜得大大的,好像忽然發現了什麼稀世珍品。不過這個消息的確令人難以致信。

「對不起,你在這裏等一會兒吧。」他對我說。然後頭也不回地走了。

這間房又再次剩下我一個人,雖然外面不時傳來陣陣的騷動,但這裏像是另一個世界。討厭的耳鳴又來了,我的頭很痛。

「為什麼說謊?」響起的是我女朋友的聲音。

沒錯,我說謊了。我把事情隱瞞了,但這件事他是不會關心的。

「為什麼說謊?」

或許他會有一點關心,但這並不是我的錯。

「為什麼說謊?」

住口!我是個作家呀!雖然是一個九流的作家,但這是我的工作呀!欺騙別人,不,要別人欺騙自己,或者連自己也欺騙,這就是我的工作呀!但其實我是沒法子做到一面鏡子……

「碰」!

她恨恨的敲了桌面一下。

我看見她就坐在一個男人的面前。

那男人就是今朝的我。

我看見那個掛在牆角的鐘,兩點十四分。

時間像是倒流了。

走入了廚房的老酒保伸了頭出來看看發生了什麼事。

「為什麼說謊?」

可是「我」蠻不在乎地喝著每天也喝的咖啡,並沒有把事情放在心上。的確,這曾是我作為一個作家最令自己自豪的地方,我對感情的抽離,不會止於我的小說。所以,面對她,我並不會好像其他人對女朋友一樣顯得不耐煩,雖然有必要時我就會假裝一下。

在這間冰室中,我自信對每一件事,每一個人都非常熟悉。那個食著午餐的人叫做阿寶,是個精神病的康復者,有時他會覺得患精神病的那段時間反而比較幸福,所以他很討厭醫生。坐在吧台前喝酒的叫約翰,失業中,只有拿救濟金過活,但他覺得這樣的人生才有意義,因為不需要為生存而生存。為什麼我會那麼清楚?因為我們沒有任何溝通,所以我比任何人,可能包括他們自己,都要清楚。而那兩個女仕應與老酒保,他們則對我十分親切,因為他們很明白我想要什麼,我想要的就是被別人隔離,他們就讓我靜靜地坐著,只是遞上一杯咖啡。從咖啡杯中看的這個世界,整間冰室就是一個整體,它是為了我而存在著。

可是,今天比較特別,因為來了個不束之客。他是個老人。我來到冰室時,他就己經在了。他坐在玻璃窗的旁邊,望著玻璃窗,我知道他並不是欣賞街外的景色,一來是街外根本沒什麼特別,二來透過他的眼神,他嘲笑自己,我就知道他與我是同道中人。我是透過咖啡杯看世界,而他則與窗中倒影與自己交談。所以我很留意他的一舉一動,比留意自己的女朋友更甚。

「我們還是分手吧。」

「嗯。」我很自然地就說出來。

她的反應比我想像中更激烈,氣沖沖地要離開。我是不是說過有必要時要假裝一下,沒錯,我要假裝一下。我假裝地追了出去,我假裝地叫她不要離開。但她好像很了解我。她離開了,像那個什麼探員聽到兇手自首一樣,頭也不回離開了。

我很自然地就望著了老人,他原來也看著我。那是替我可惜的眼神,那是可憐我的眼神!怒火忽然冒起來,我想告訴他,我不需要你的可憐。

「替我去死吧!」我心中暗說。

這個時候,「他」就推門進入來了。很奇怪,一切事情就好像依照我的意思去做一樣。「他」從暗袋中拔出黑色的手槍,向老人開槍!

「彭」。

「彭」。

「彭」。

在我看來,「他」實在很笨拙。因為「他」開槍開得很慢,但也打不中目標。老人中了槍就倒在地上,他抽搐著。但是「他」再走近他,近距離開了五槍……

我呆了。

「他」每一槍不單只打中老人的身體,也打入我的心坎裏。

可是「他」沒有看過我一眼,也是頭不回地離開了。

到現在槍聲仍在我耳邊徘徊著。

「你可以走了。」那個原本替我落口供的警察對我說。

我糊里糊塗地離開警局。啊!原來天色已黑了。警車安靜地停泊在一旁,車場上空無一人,大門為我開著。我一步一步地走向門口,看見閃爍不定的燈光,我有一種很奇妙的感覺。我覺得我就在這個世界中,並不是我的世界,而是我在世界。站崗的警察並不把我放在眼內。今天,一共有四個人拒絕了我,我的女朋友﹑「他」﹑那個探員﹑與這個警察。但我好像都不把他們放在心上。真的,我告訴自己,他們不算得上什麼。但是,我有一個問題令我頭痛。

「如果我沒有希望過那老人去死,他是否就可以不用死去?」

當然,我知道這個問題是多餘的,因為事情已經發生了,沒有人可以改變。

「我害死了一個無辜的人。」

我也知道這是荒謬的。常識也告訴我,我根本就不用負任何責任,不是嗎?我只是個旁觀者而已。

「我殺了人。」

不是。我沒有。我……我只是想過一下而已。

「如果我沒有想過,他就不用死了。」

或許是吧。或許我是在害怕。我不知道這是什麼,好像有一隻無形的手,它把我緊緊的捉著,我有窒息的感覺。

「進來喝一杯吧?」那冰室的老酒保對我說。

原來我不知不覺又回到冰室。

我點了點頭,就跟酒保入去冰室了。

雖然離開了這裏只有十多個鐘頭而已,但好像是第一次進來這間冰室,我有這種感覺。
那老人所坐的位置還留有一些血跡,我想起了他死時仍用憐憫的眼光望著我。我打了個冷震,但我覺得自己開始有點接受他的同情。

我跟老酒保到吧台前,坐下。老酒保很快就遞上一杯我每天也喝的咖啡。

雖然它應該很溫暖,但現在卻像隻怪獸。

忽然間,我對著這杯咖啡流著不知名的眼淚。

***

(寫於2003-06-17 22:58:08)

這裏想寫的是一個問題與一種恐懼。
「在思想的層面上作惡算不算犯罪?」
這個問題使用存在者(beings)的角度來說是很清楚的。
沒有發生過的事情就是沒發生過。
同樣,沒有發生過的罪就不是罪。
那是很明顯的。
而使用上帝(Being)的尺度的來說也是很清楚的。
因為上帝所掌管的是可能的世界(possible world),或者是義理的世界(meaningful world)。只要你想過,那就「有可能」發生了。況且,道德是必須從行動的動機出發的。
但對於一個人(da-san)來說,那卻構成了不能解決的予盾。
因為人同時是beings,亦是Being。
人面對著這種困境,所產生的就是痛苦與恐懼。
這種恐懼並不是來自任何東西,那是來自「自由」。
所以故事中的「我」才會覺得被「不知道它來自何方,就像四方八面的湧進來」的感情「燒傷了」。
可能有人會問為什麼?
事實上,beings與Being都是沒有自由的。beings所遵從的是自然界的律則,Being遵從的是自己定下的律則(道德律或者是哲學家康德所說的定然律令),兩者都是「不自由」的。只有人面對「道德的困境」,作道德的「決擇」時,予盾產生了,「自由」才從中而生。
所以,「我」害怕平日使用開的咖啡杯,反而覺得陌生的咖啡杯比較有安全感。
這亦是人的另一種悲哀。

4.24.2012

《冰室殺人事件》︰(一) 仿佛在遙遠的三分鐘



「滴答」。

兩點十三分零五秒。

聽得見它嗎?

曾聽過它嗎?

能認出它嗎?

「滴答」。

沒錯,猜對了。那就是機械手錶所發出的聲音,微弱得令人忘記它的存在。要聽見它,就只好把耳朵靠近,用心聆聽。不然的話,一輩子也休想聽得見。而且,到了這個電子時代,還有誰會留意到它?

假如你真的這樣想,我會替你的天真而悲傷,因為你全盤錯了。最少,現在你我都不是留意到它嗎?不過,請放心,你不用為這個錯而誤負上任何責任,也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不是因為上天對你特別仁慈,也不是因為你已經沒有什麼東西可以用來償債,而是不用付出的本身已經是對人最大的懲罰。

「嘿嘿嘿…」。

我的老朋友啊!也不用因此深鎖了眉頭。好吧好吧,我告訴你一個秘密,作為我的陪禮。其實,我亦有二十年沒有聽到它。為什麼呢?我的老朋友!你是知道的!並不是因為我把錶藏起來──雖然不少人有這種癖好,自欺欺人幾乎變成他們的常態!但我不是這種人,也不需要幹這種勾當。

上次聽到它,大概就是買錶的時候吧。依稀記得那位中年的售貨員極力游說我買電子錶。他好像說過電子錶是尖端科技的証明﹑有很多不同的功能﹑誤差也少……之類的話吧?但我還是堅持地選了機械錶。你可知道我怎樣告訴他?我告他說我並不是喜歡機械錶的形象﹑並不是喜歡機械錶的功能﹑並不是喜歡機械錶的準確,這些都不是!我甚至告訴他說,我並不自欺欺人,因為我並不喜歡鐘錶。可是我仍然選擇了機械錶,因為我沒有時間浪費在換電這種自我虐待的玩意上。

我是不是真的這樣說過呢?好像又不是。誰會真的去記著這些事?我的老朋友啊!你或許已經發現,我剛才說的話是謊話。但也不是所有都是,最少我不喜歡鐘錶是真的。我不喜歡錶,其中有一個很少人知道的理由,就是因為我討厭鐘聲。

「那不是很奇怪嗎?」那售貨員問道。我並沒有解釋給他知道,他根本就不可能會明白,正如要與金魚解釋他們需要在水中生存一樣。但我要告訴你,我的老朋友。

「滴答」。

十三分零六秒。

要怎樣解釋好呢……這個概念對於你來說實在太難懂了……好吧!我這樣說好了︰為什麼在這個並不寧靜──雖然十分冷清的──冰室中,我們仍清楚地聽見它?

你再看看你我的身邊,所有事情是不是都看起來好像變成了慢鏡頭,只是緩慢地﹑輕輕地擦身而過?景物則變了澆水的油畫,在四周模模糊糊地凝結著?你面前玻璃杯中的冰也慢慢地開始溶化,冰水與承受著它重量的牛奶分道揚鑣,是誰說水乳是會交融的?

再看一下冰室裏寥寥幾個客人。兩個中年男人分別坐在吧台前與門口旁邊的卡位,一個在大白天喝啤酒,而另一個則食著午餐,我知道是這間冰室的午餐,因為我剛剛好不容易才吃下去。還有一對青年男女坐在另一個角落親親熱熱的,好像要與這個世界隔絕。而老酒保走入廚房後,只剩下兩個女侍應生在交頭接耳。

她們在談什麼呢?今季流行的服飾?同事之間的是是非非?還是放工後的節目?不知道,但肯定的是她們不會明白我的感受,因為我們看起來像隻怪物。其實我並不真的在乎她們,反而在意她們所穿著的上衫顏色,本來就是蛋黃色,還是因為燈光所做成?實在太不合襯!與冰室的的情調格格不入,簡直有點兒刺眼。不過,我最討厭的還是現在收音機所播放的節目──婦女的節目。為什麼在這個時候播放?這個真是個傻問題!因為它是屬於婦女的!但我並不是──也不應該是──屬於這個時間。我實在討厭被別人提醒,尤其討厭出自眾人之口。可是,如果想深一層,這又與我何干呢?我是客人,不滿意的可以離開……誰會阻止呢?

比冰室更有趣的是室外的情景。透過白蒙蒙的玻璃窗,只看見幾個人營營役役在街上走著。我不知他們的目的地,也不知道他們是否知道。不要緊,他們總會不斷地向著前走,縱使他們走了回頭路而不自知,但總好過呆坐冰室內的我。老朋友!請你告訴我!今天我幹過些什麼?現在只留下空空的杯子而已。雖然與街上人有一點是共通的,就是我們都幹著忘記的勾當,但我卻是個失敗者。

「滴答」。

十三分零八秒。

我們仍清楚地聽見它。為什麼?

老實說,我並不覺得我是個完完全全的失敗者。嚴格地說,只有三次,只有三次我覺得我快要投降。第一次是在外婆出殯的那一天。那年只有八歲,是我第一次有身邊的人去世。你有沒有去過葬禮?一定去過吧!通常人們在幹什麼?不是為了舉行儀式而周章,或是與別人閒聊應酬,最多就是在一角追憶痛哭,總之就是令得自己忙個不停。所以,我有時會說,能夠在小孩時候參加葬禮是多麼幸福!因為小孩子不用周章,不用應酬,也不用悲傷,他們就只是在那裏。

同樣,那一天我也沒事可幹,只有坐在靈堂的一邊,看著不斷有人走來走去﹑說話﹑哭。其實當時的我知道發生什麼事嗎?應該不知道吧?不是嗎?不過這個問題並不要緊,因為我知道其他人不知道在發生什麼事。而那一天我也清楚地聽見它。

第二次是在中學五年級時候。我記得那天好像是愚人節,又好像不是,其實記得不大清楚,還是不想記得清楚?誰知道呢?那一天我第一次失戀了。但也不可以說是失戀,沒有買回家的東西怎樣弄失?我想有五年了吧?我以為我們相戀了五年的時間。每天我也等著她放學,與她一起食午飯,我們很自然就在一起,好像成為生命中一種不可或缺的習慣。這幻覺直到那一天,我知道她原來有「男朋友」,他當然不是我。所以,那天我們要分手──這樣說可能很奇怪吧?打從一開始,我們連「分手」的資格也沒有。在這五年裏,原來我只生活在復活島中,忘記人是不可能復活的。其實我並不傷心,但那一天我同樣聽到它。

「碰」!

敲打桌子的聲音?好像也敲掉了我的思緒。從坐在對角方向的情侶傳過來的,是吵架了嗎?我不知道。當我正想回頭,突然一個影子在身邊閃過,好像要把我吞噬,所以本能地就向後縮。心,就在這一刻要跳出來。「卜卜,卜卜……」什麼東西也聽不見,錶聲﹑收音機聲﹑人聲﹑就連自己的思想也是。你知道我現在的心情如何?不是恐懼﹑也不是痛苦﹑當然更不是煩躁,我知那叫作喜悅。

定下神來,才發現原來是個女人匆匆忙忙地走過了,我回頭一望,那個男孩子呆呆的目送她離去。我真想上前感謝他們,因為他們救了我一命,他們從失敗的深淵中解救了我。而他亦很快發現我的存在。我望著他,他也看著我,我們四目交投,忽然間,一股滑稽的感覺湧上心頭。我很想笑出來。不行,這種情況是不行的,不行不行不行……但我快忍不住了。我不能再這樣,要找事做,要找事做呀!是了,去看一下手錶。

「彭彭彭」。

嗯?是鎗聲?還是爆竹聲?

事情再次在沒有先兆地,沒法預測地,沒有理由地發生了。那個男孩子忽然從我們的交視中轉了出去,我順著他的視線回頭,就看見另一個男人走進來,拔鎗,火光。沒有時間說話,沒有時間討論,沒有時間思考,緊迫﹑緊迫﹑緊迫。比起剛才那女的離開,這件事更令我覺得鐘聲消失了。噢!這是多麼令人安詳的感覺!這是遺忘已久的感覺,縱使我從政府的口中聽到,這只是昨天的感覺,這是在城市中生活的感覺,這是在城市中忘記生存的感覺。這感覺或者過了幾十秒?又或者是過了幾分鐘?我很想看一下手錶。

但是,事情又忽然間在膠著了,我只看見一片紅色。然後我又看到黃黃舊舊的燈泡,上面究竟是不是污垢呢,是誰負責清潔的呢?然後看見奶黃色的天花板,我討厭的這顏色,但正正方方的花紋卻造出了空間感,為什麼我進來時沒有留意到呢,或許這是要我再次進來這間冰室唯一的理由。但就算有理由,我也不想再來,我也不要再來。可是我又想起明天,我想著以後每一天的明天都要來,因為我已無處容身。而每一天也得聽見它……

背後的桌子,綠白間條的桌布上空無一物,很整潔。斜對面的椅腳好像厭著了紙屑,嗯︰為什麼所有桌椅都倒轉了?我想看看手錶……

「滴答」

兩點十六分零四秒。

噢!老朋友,我差點就忘記了你 ──窗中自己的倒影。別放在心上,因為這才是正常的。來到這裏,你總算不會不知道我在說什麼吧?為什麼人在討厭的時候過得特別慢?這是我們自己的問題,還是上帝的問題?我不知道。不過在這個世界上有誰是一秒一秒地過活的呢?然而我所慶幸的是,在我的人生中,只有三天這樣的日子,第一天是外婆出殯,第二天是第一次失戀,第三天是就是今天,退休生活的第一天。

感謝主,這樣的日子只有三天。

***

(寫於2003-06-16 00:18:37)

老實說,這篇並不太像一個「故事」,反而像一篇「議論文」。沒錯,我寫的時候有意無意間,就像寫議論文一樣︰前題、論點、論據,然後再來一個結論。故事寫得很悶,但可聯想的東西實在太多。太多,因為我太貪心……
這個故事由開始到結束,在故事裏的時間只是三分鐘。
三分鐘,只夠弄一個杯麵來吃。
對於城市的人來說,三分鐘實在是太短了,尤其是這三分鐘是在死亡之前,實在是很微不足道的,很遙遠的。
可是,這一切都是假象。事實上,人每天無時無刻都可能會面對死亡,尤其在這次突如其來的疫症下,一切假象都成了「彷彿」。
故事中的「我」,事實上是一個典型的城市人,工作幾乎就是他的一切,絕對不能有停下來的一刻,好好享受自己的時間,一秒一秒品嚐自己的生命。
時間,就是生命。
他寧願把生命浪費在虛假的娛樂上,也不願意好好地面對真實的自己。
「退休」,只是提前宣判他的死刑而已。
這是現代人的悲哀。

《冰室殺人事件》︰序

(按︰《冰室殺人事件》約於2000年開始寫作,約2002年完成,2003年則上載到PChome,此序、每段的後記/筆記則在上載時加上的。)

我是一個很隨和的人。寫這個序也是很隨和地去寫的,因為這個故事是我大約兩年之前的作品,好像也寫了一年多,我實在不太有時間觀念。
所以我說我是一個很隨和的人,尤其是對時間,很多工作都會遲交,寫這個序也是。
其實想寫這個序想了很久,但沒有心機去寫,所以留到現在。
真想找個人代我去寫……

有一位朋友問我︰「你寫的東西,究竟是什麼體裁?」
老實說,當初真的沒有想過,也沒有刻意地去依照某些體裁的寫法去寫。連自己也覺得有點三不像,既不是散文,也不可以說是小說,但又好像散文一樣「散」,也好像小說有一個「故事」……
最後,只好用「作品」去稱呼它。

最近,我向著自己的書櫃發呆。
不知怎麼的,覺得心總是空空洞洞的。
沒錯,好像有些東西在慢慢消失似的。
想了很久,終於想出了「原因」。
它們的內涵被遺忘了。
最後,找到了一個解決方法。
就是為自己讀過的書寫評論、寫筆記、寫自己的感想。
雖然有點怪,但我自己寫的「作品」也在考慮之列。
這是我寫序與筆記的原因。
也是理由。

關鍵。
讀大學時學會一樣東西,就是一本書究竟它的「境界」如何,作者的「功力」如何,只要看看目錄就知道了。
每一個題目,就是一個關鍵(key)。
如果不能把握關鍵,根本就不能真的理解整篇文章、整個作品。
《冰室殺人事件》共有五個章節,每章節都有自己的題目,即有五個「關鍵」。第一章
〈彷佛遙遠的三分鐘〉,第二章是〈陌生的咖啡杯〉,第三章是〈被人遺忘已久的夢〉,第四章是〈在水銀燈下的真相〉,第五章是〈沒有完結的結局〉。
事實上,每個章節可以看成獨立的個體,同時又是整個故事的其中一部份,希望你們能夠從關鍵之中領會得到它們之間微妙的關係。

(寫於2003-06-13 21:30:04)

4.18.2012

《Battleship》:國民教育與核心價值



「孩之寶(Hasbro)?原來佢都有份拍?」與友人相約看《超級戰艦:異形海戰》時,發現原來這套電影由玩具《Battleship》改編。

「所以玩具反斗城才一下子出現不同版本的海戰棋。」然後我拍拍背包,在裏面有剛剛買來贈興的咭牌版海戰遊戲。

的確,這本來就是用來宣傳產品的其中一個手段。故此,電影的對象不是別的,就是會玩遊戲的(小)朋友與會買給他們的父母。

「難怪電影中甚少出現太暴力與情色的鏡頭,女角在海灘上男主角親熱的一幕已是極限。」友人說。

既然目標對象是年紀較輕的一群,以較嚴謹的科學邏輯,甚至只是一般科幻電影或小說的標準看待此片,就像搬石頭打自己的腳一樣愚蠢。

「發射電波是2005年,侵略地球是2012年,所以他們的距離是七光年。七光年,才出太陽系門口而已吧……來到地要和自己的星球通訊,卻要透過地球衛星低科技,然後再等七年才收到訊號?……太多了,實在是不得不說,這根本就是為了表揚美國海軍的電影。外星人來地球,光發射個EMP,地球就掛了,還需要那麼大費周章?」(我認真了 我輸了,2012)

這根本就不應把它看作戰爭片或是科幻片,因為那本來就是玩具宣傳片與國民教育片。事實上,當你進入電影院後,故事的前奏就已告訴你。

「……(電影)一開始,他(主角)去偷雞肉捲的時候,店內那個監視錄影的畫面,也是真實發生的。曾有搞笑小偷被拍的畫面,電影也完全照仿拍過來。我覺得前面廢話鋪陳太多了,又沒啥意義。整部片其實沒意義還滿多的。不過看到老兵出征還滿感動的啦,有當過兵的應該更有感覺。」(雷哈那,2012)

有意義!「我們有沒有入錯戲院,這不是齣笑片嗎?」我笑得不禁要問。所謂沒有意義的笑位,其實就是用來調整觀眾的心態,沒有太高的期望,之後的電腦特技效果才能讓人賞心悅目。更重要的是,電影背後的訊息,在輕鬆的狀態下,更能神不知鬼不覺進入觀眾的腦海內。

「If there is anyone out there who still doubts that America is place where all things are possible, who still wonders if the dream of our founders is alive in our time, who still questions the power of our democracy, tonight is your answer.(如果,還有人懷疑美國是一切皆有可能的國度,還有人懷疑國父們的夢想在我們的時代是否還存在,還有人懷疑我們的民主所擁有的力量,那麼今晚,你聽到了回答。)」節錄自奧巴馬勝選感言演講。

美國的核心價值是甚麼?

「......And to all those who have wondered if America's beacon still burns as bright: Tonight we proved once more that the true strength of our nation comes not from the might of our arms or the scale of our wealth, but from the enduring power of our ideals: democracy, liberty, opportunity and unyielding hope. (……對那些懷疑美國的自由之火是否依舊興旺的人們——今晚我們再次証明了,我們的真正實力不是來自我們的強大力量、也不是來自我們巨額財富,而是來自我們堅忍不拔的信念︰民主、自由、機遇和永不放棄的理想。)」

故事背後的訊息固然不只是表揚海軍的強大的淺薄愛國主義;也不單是老兵出征的廉價豪情壯志。而是反外星人侵略的點子本來隱含著對自由的渴求;連老弱殘兵騎呢主角都可成為拯救地球的關鍵暗示了處處機遇;面對所向披靡的外星武器在絕望時仍奮勇向前顯示永不放棄的理想。

「I will die, you will die, everyone will die, but not today. (誰人也要死,但不是今天)」男主角說。

可以想像,看這種電大的美國孩子受著怎麼樣的國民教育。反觀今天提倡要在課堂中看到中國運動員在運動會中獲獎的錄像就要感到光榮驕傲的香港洗腦教育,與日漸被民粹議題模糊化的核心價值,只能說低劣又下流。

參考資料︰
我認真了 我輸了(2012)。〈我認真了 我輸了〉。http://bbs.atmovies.com.tw/bbs/bbs.cfm?action=view&c=102&s=96429&sa=fben21440129
雷哈那(2012)。〈我想99.9%的人都看不懂這支片~~〉。http://bbs.atmovies.com.tw/bbs/bbs.cfm?action=view&c=102&s=96457&sa=fben21440129
奧巴馬(2008)。〈勝選感言演講稿〉。翻譯︰http://tr.hjenglish.com/page/56803/

4.08.2012

我的故事由我寫︰寫出我的可能性


如果有人給你每天86400元任你如何使用,然而有一個條件,就是當每一天的午夜12時,就會把你當天餘款收回,你會怎樣做呢?

大部份人可能會想︰「如何才能用盡這86400呢?」但聰明的你可能就會︰「如何投資這86400呢?」雖然沒法留下餘款,卻可以拿來投資,而且投資將來的回報會更可觀!

其實,這並非空想,因為每人每日都有86400秒。時間沒法留下,卻可以拿來投資。

有人說︰「一天的時間不夠用!」那是不對的,每人每日所有的時間都是一樣,而且,是有限的。

生命亦是如此。

生命是什麼呢?就是時間。

「死亡你用不著找,它自然會找上你。」(黃子華,電視劇《奸人堅》)

我們不單是每日的時間有限,生命也是有限的。

故此,我們無法完成我們所有的心願,無法成就無限多個可能性。

雖然「人」有無限多個可能性,雖然「人」是「存在先於本質」。

生命總是由「過去」、「現在」及「將來」所構成。

〈天生我才必有用〉、〈我是誰〉與〈一生何求?〉(按︰這些都是課堂活動,分別寫出自己的六種才能、六個身份及六個願望,並加以排序、分頪。例如︰六種才能中有哪些是屬於情緒上的?有哪些是知性上的?六個身份中,有哪些是先天的?有哪些是後天的?)分別顯示了我們的品質(由過去的努力所獲得)、身分(現在這一刻的角色)與心願(對將來的投射)。把三者整合,從無數多個可能性中凝結成216生命之可能空間。

具備【品質】的【身份】,願能達成【心願】。

從這216種生命之可能空間裏面,透過自我反省,排除了215個可能性,把自己的生命完全「聚焦」,並找出屬於自己的「生命線」,把「過去」、「現在」與「將來」重新有意義地連接起來,所構成的自我了解,才是個整全的了解。

4.04.2012

了解自我的吊詭


從〈Matrix︰尋找自我之路〉、〈The Sixth Day: I am who I am〉到〈人性尊嚴的建立〉,我們都在談「我是甚麼?」。這是一個「What」的問題。最後我們迫出「我就是我自己的故事主角」的結論。然而,這只有形式意義,缺乏了實質內容。那等於說「我是我」一樣空泛。所以,我們要找出「自己」的實質內容,就要問「How」 ──「如何了解自己」。

「從今天起,你應該開始學習九型人格,了解自己更多。」有一次聽到一位教育心理學家對著他的輔導對象如此說。

雖然九型人格源遠流長,有說已有二千五百年歷史,始於美索不達米亞,更於二十世紀披上精神病學、應用心理學等外衣。然而,這並不是理論的複雜程度的問題,例如︰只把這世界上的「性格形態」分成「九個型」是否能夠符合現實中人的個性?若論複雜程度,以「十二星座」來劃分的性格特點是否更多元、更仔細?

或有人會反對說九型人格更可演變成「側冀理論」、「副型」、「健康階梯」及「升華或惡化理論」等進階煩複版本。可是,那與「十二星座」中「上昇星座」、「下降星座」、「月亮星座」等有何分別?

那並不是說九型人格的可信程度與八卦雜誌必備專欄—星座運程與心理測驗一樣水平,而是使用某些理論或工具去了解自己時必定要自覺兩個問題︰我們受到理論的分析所影響而做出一些與之相符合的行為?還是因為我們要逃避理論的結果而無意之間幹出相反的行徑?

這就是社會科學共通的盲點,所謂「自我實現的預言」與「自我推翻的預測」。並不是說理論不夠完備,不是說理論不夠科學,而是說當研究的對象是「自己」時,就必須保持開放的心靈,一方面要客觀地、有系統地了解自己,但當客觀到一定程度又要避免不要被這個「了解」所束縛著。

故此,返撲歸真,要說了解自己的途徑,還是離不開這三種方法︰

  1.  純思考︰透過對「我」這個概念的分析,找到「我」之所以是「我」的特質。這就是一開始我們所做過的。
  2. 反省︰透過對「自己」的經驗反省,比如說在某次陸運會上跑步比賽得第二名,那時「發現」自己原來有跑步的才能。
  3. 透過與別人相處︰每一個人都生活在社會之中、群體之中,都會與「別人」接觸,透過別人對於你行動的「反應」,來認識自己。比如說︰你平時說話不覺得怎樣,但忽然有朋友向你說︰「你說話說得很大聲!」那時你就會「認識」到原來自己說話說得比較大聲。

4.03.2012

人性尊嚴的建立



我就是我自己。

雖然衣著、身體、性格、與別人的關係,甚至乎記憶都是我不可或缺的一部份,然而所這些一切加起來,還不能是「整個」自己。

在「我」這個概念的核心,就是「獨一無二」、「無法取代」、「我是我自己故事的主角」。

簡言之,這就是「人性尊嚴」。

「人性尊嚴」是什麼呢?相對於「人性尊嚴」,我們可以用「工具」作為對比。比方說︰老師日常使用的白板筆並沒有「尊嚴」可言,因為白板筆只有「工具價值」,可以被取代、可被複製的。白板筆的功能(工具價值)就只有為教師表達課堂的內容,並無其他。故此,當使用電腦簡報(PowerPoint)更為有效率時,白板筆立刻失去它的存在價值,被電腦簡報所取代了而我們不會感到可惜。

相反,「人性尊嚴」卻擁有自足價值,是最基本、自明的。在哲學上,我們可以稱呼「我」這種特性為「主體性」。

從這樣的一個角度處理「我是誰?」這個問題時,我們就會發現「身體」、「衣著」、「性格」、「關係」、「記憶」等等都是由「我」這個「主體」所顯生出來的「現象」。換言之,這些東西雖不可或缺,但並非不可改變的。

當我們遇到人生上重大的難關時,這些東西就必須改變。

存在主義哲學家沙特就這樣說過︰「人是存在先於本質。」

一把剪刀在設計它時已有既定的功能(本質),然而人卻有無限的可能性。正如只有天生沒有手臂柯蒂斯(《明報》,07月 03日網上短片),她並沒有因為天生殘障而放棄自己。相反,她認為內心比身體更重要,只要有決心、毅力,身體的限制往往並不存在。

「存在先於本質」這句話提醒我們,「我」是自由的;「我」是有無限可能的。

4.02.2012

The Sixth Day: I am who I am


「我是男仔。」
「我叫大眼(化名)。」
「我是個好易炆既小可愛。」
「我是一個學生。」
「我家有爸、媽、姐、妹。」

如果「我」就是我們看待萬事萬物的「出發點」,「了解自己」就變得異常重要。因為你連「自己」的不了解,如何去透過「自己」去了解世界呢?

然而,有人問一位古希臘的智者泰勒斯︰「何事最為難?」泰勒斯並沒有說摘下一顆天上的星宿運行、沒有如何去討好奧林匹克山上的眾神們,卻這樣回答︰

「認識你自己」

德爾斐的阿波羅神廟,是供奉真理與光明的太陽神,相傳刻在神廟的三句箴言之一也是︰

「認識你自己(Γνώθι σεαυτόν)」

雖然這是一個艱辛的旅程,卻是我們認識世界的第一步,故此我們要問這樣的一個問題︰「我是什麼?」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先,我們要先定好回答這個問題的標準。如果不先定下標準,就可能出現我們要接受一些荒謬的答案,或是荒謬地不接受一些合理的答案等等的情況。

要量度物件,先要準備一把尺。

要回答問題,先要準備接受答案的準備。

從「我」這個字的一般用法,我們可以歸納出兩個原則︰

第一,從時間序上說,「我」必須要有一致性。那即是說︰我們無法接受「這一刻這個是自己,下一刻這個就不是自己」。正如在法庭上,某個人不可以用「在十年前那個殺人的自己,並不是現在這刻的自己」作為抗辯理由一樣。

第二,從分殊性上說,必須能分清「自己」與「非自己」。那即是說︰雖然在現實生活中時常聽到情侶「無分彼此」,但實際上,至少在財政上仍然「敵我分明」。簡言之,就是要清楚有一界線分別「你」「我」。

從同學們所寫下描述自己的句子「我是……」,我們可以歸納出以下那些項目︰

「我是男仔。」(性別)
「我叫大眼(化名)。」(姓名/符號)
「我是個好易炆既小可愛。」(性格)
「我是一個學生。」(職份)
「我家有爸、媽、姐、妹。」(家庭位置)

我們可以把這些項目分為兩大類別︰「由自我界定」與「由其他關係界定」。

「由自我界定」包括有「物理」或「外在」的東西來界定,包括有「身體」、「衣著」、「外表」、「儀容」、「住的地方」……等等。

「由自我界定」亦可以包括有由「精神」或「內在」的東西來界定,包括有「性格」、「能力」、「喜好」、「情感」、「記憶」……等等。

而「由其他關係界定」可以是「家庭」,例如︰「我是我阿爸個仔。」;「職份」,例如︰「我是一個教師。」;或是從「別人的看法」,例如︰「我可愛得會嚇死人。」

然而,這裏的項目都是不是「我」呢?例如,我們可以說「我就是我的身體。」或者「我的身體就是我」嗎?

當然這是荒謬的。如果「我就是我的身體」,那麼只要「我」長高一寸、體重加了一磅,那個就不是「我」。因為「長高一寸、體重加了一磅」的身體不是「長高之前、變胖之前」的身體。

事實上,人的細胞天天在換,現在的醫學告訴我們,我們八年身體的細胞就會切底地更換一次。那麼八年前那個「自己」就不是現在的「自己」了?那明顯地違反了第一個標準︰時間上的一致性。

同理,一切「物理」或「外在」的項目都可以這種方法加以否定。

然而,有說「江山易改,品性難易」,「性格」是不是「自己」呢?

「性格」是一種人類行為的分類。「擁有火爆性格的人會做出衝動的事。」這種說法有可能是一種「本末倒置」的說法。因為當我們問︰「什麼是火爆性格?」時,很有可能得出的是「做出衝動的事的人」。在邏輯上,這叫作「循環論證」,是無法站得往腳的。

事實上,在心理學上仍有「人的性格是否存在?」的辯論,從「行為主義」去了解,「性格」只是「刺激」與「反應」之間用來方便解說的「黑箱」而已,並沒有科學的根據。

把可能不存在的東西看成「自己」的全部是非常危險的。何況這個世界上有可能出現兩個完全相同性格的人,比如說,做同一分心理測驗時所得分數完全一樣,那麼,我們可以接受這兩個人是同一個「自己」嗎?這就違反了「分殊性的原則」。

同樣,我們可以想像,所有內在、精神的項目都有類似的問題而無法成為「我是什麼?」的答案。

既然「由自我界定」的東西都無法滿足「我」這個定義的要求,更不用說「由其他關係來界定」的項目。比如說「職份」與「別人的看法」很容易就不符合「時間序上的一致性」與「分殊性原則」的要求,因為關係都可以隨時間與社會地位改變而改變的。

以「家庭」來界定「自己」是比較穩定的,因為「我是我阿爸個仔。」這個事實並不會隨時間而改變。然而,你可以用「我是我阿爸個仔」(1)作為「自己」,那你的「阿爸」又是什麼呢?

「我阿爸是我阿爺個仔。」(2)

當我們把(2)代入(1)時,就會出現︰「我是我阿爺個仔個仔。」事實上我們還可以追問下去︰「那你阿爺又是什麼呢?」這只會無窮盡地追問下去,在邏輯上,這叫作「無窮後退」,那是站不住腳的。

到這裏,聰明的你必定會這樣說︰既然「身體」、「衣著」、「性格」、「關係」……等等都不是「自己」的全部,但當然我們又不能接受這些都不是「自己」,如果這些都是「自己」的一部份,那麼,我們可不可以這樣說︰「身體」+「衣著」+「性格」+「關係」+……+「喜好」=「我」?

由阿諾舒華新力加主演的科幻電影《第六日》(The Sixth Day),故事講述阿諾在一次事故之中昏迷,當他醒來之後回到自己屋企,卻發現另一個「自己」捷足先登。原來,他在不知情下把自己的DNA(遺傳基因)與他的記憶都被人複製了,但是複製人卻在意外之中逃離了實驗室。當然幕後的黑手為了掩蓋這個驚天陰謀,對阿諾展開了追殺的行動。

然而,如果兩個阿諾只能留下一個,那一個應該留下呢?真身,還是複製人呢?更重要的是,究竟這兩個阿諾,誰是真身?誰是複製人呢?

這就表示「我」並不只是「身體」+「衣著」+「性格」+「關係」+……+「記憶」集合,有些東西「我」是無法被人取代的,甚至無法被自己的複製人所取代。

「我是我。」

這句看似一句廢話,「我是我」即是說「阿媽係女人」、「山是石頭」或「海是水」,邏輯上叫作「套套邏輯」,這句話從形式「A=A」,已經能夠確定這句話為真。

但是,這句話卻表達出一個最深層次的道理,就是︰我是獨一無二的。

我是無法取代的。

我是我的故事的主角。

尊嚴應該從這個穩固的根基上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