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2012

狼來了


「奀皮仔高聲叫著,但卻沒有人肯伸出援手,只因再沒有人相信奀皮仔的話。奀皮仔眼巴巴看著羊兒一隻一隻給狼吃進肚子裏。」母親說。

這肯定是令我最印象深刻的一個童話故事,不但是因為讓我明白誠信的重要,更令我深深體會狼吃掉羊群時孤立無助的恐懼。

面對恐懼,人只有兩個選擇,一是逃避,二是反抗。

零三年七一,政治冷感的我選擇後者。

「董建華下台!」這並不是我在遊行時叫得最多的口號。最聲嘶力竭地喊著的,相信與大部分五十萬香港人一樣:「反對廿三條立法!」

在一籃子所謂的「香港核心價值」之中,最重要的並不是民主、法治;更不是平等、和諧;莫論甚麼所謂「獅子山下的精神」、「齊心一意」、「反地產霸權」、「明天在你我」等虛無飄渺、政客口頭禪。事實上,那些能不能算作「核心」也成疑問。

香港人真正最重視的是我們一直擁有的自由:思想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結社的自由。因為雖然我們沒有權選特首,起碼我們還能用腳來投票;雖然我們失去了司法覆核,起碼我們還可以揭露貪官坐遊艇、住豪宅;雖然我們買不起舒適的居所,起碼我們還可以快活地生存;雖然我們天天咒罵無能的政府,起碼不用擔心警察因此而敲我們的家門。

相反,沒有自由的和諧,是白色恐怖;沒有自由的平等,是缺乏生氣的大鑊飯;沒有自由的法治,是監權者愚民的手段;沒有自由的民主,是虛偽的國王新衣。

「奸不一定壞。」友人說。

可是,若果處事不擇手段,縱有更好的動機,也是遑然。因為香港人能夠滿足於貧窮的社會;生活在小圈子選舉的社會;就是無法容忍虛偽的社會。因為大家都知道,自由是所有核心價值的基礎;誠信是香港人要求政府的道德底線。

「廿三條立法是香港政府、包括立法會的責任。」剛在電視看到梁振英當選特首的勝利宣言。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天朗氣清,但若他朝我們都失去自由,卻是香港最黑暗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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