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2014

PHI 4340 教育哲學︰愛的教育與情的教育


(攝於2014/2/17)

愛的教育與情的教育有什麼分別? 大致上我們會同意它們要教的對象——愛與情——都是人性中感情的部份,所以都可以說是一種情感的教育。但是,為什麼情感需要教? 或者問,情感的教育所教的是什麼? 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因為我們或會覺得人的情感是私人的,而且人對於情感的表達是與生俱來的。例如,小孩子一出世就以哭與笑表達自己時的感受。但是,為什麼他成長了以後,反而要別人「教」了? 感情是教得了的嗎? 所以這是個重要的問題。

有些人會說:「因為人成長了以後,只有哭與笑都不能足以表達自己,所以要尋找另外的一些方式,故情感的教育就是教如何表達自己。」情感教育只是教授技巧與方法上的事嗎? 一旦我們承認了情感教育是教授如何表達自己的感情的話,其實我們已經承認了情感教育不只是技巧與方法上面的。因為我們一要求表達,我們就少不免要考慮這個表達能否達到它本身的目的——被別人了解,則我們其實亦已經同意了人的感情雖然是私人的,但仍有能溝通的部份——它的社會性或是文化性。所以情感教育不只是技巧與方法上面的事,同時在感情的本身——即在內容上亦需要教育。

持有這個觀點,愛的教育與情的教育同為情感的教育時,它們的目的不單只是教育人表達自己的愛與情,而是要作為培養人愛與情,因為這兩者都有它的社會性與文化性。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可以回到原初的問題上:「愛的教育與情的教育有什麼分別?」

在日常的用法上,愛與情是常交換使用,所以分別的界線是十分之模糊。勉強言之,我們認為愛是接近於犧牲,而情則相近於成全。例如,我們會說:「耶穌的愛,孔子的情。」很少人會相反地說的,而我們大都認為基督講愛近於犧牲,而儒家說情則近於成全。雖然這種分界可能只是基於語言上或文化上言之,即在英語中可能沒此之分。

但是我們如果對愛與情作一反省,都會發現這一線索:愛的表達是較情難用語言,尤指概念表達。這就可能表示了愛近於欲望而情則近於理性。故此,在教育的形式上,愛的教育透過感化進行,著重於身教。而情的教育則重於語言上的表達,則是言教。

正如我們一開始指出,情感教育所教的不但只是表達自己的方法及技巧,而且是在感情的內容上亦有所教,而這種論點亦已表明了情感的教育並不是沒有方向性的,因為一旦要對感情的內容上有所「教」,就會排斥了某些人類的感情。而事實上亦是如此。例如,我們絕少聽見有「憤怒的教育」,教人如何憤怒,或是「恨的教育」,教人怎樣恨,但我們卻有情緒控制的教育,這就表明了情感教育並不是教人怎樣放任感情。同理,愛的教育與情的教育的最終目的,並不是要人放任他的愛與情。如果愛是近於犧牲而情近於成全的話,愛與情的教育的方向也是培養受教育者的非自我中心的性格。我們機乎不可能想像愛教育是教人如何自私(愛的教育可以教人自愛,但自愛並不就是自私。),情的教育是教人怎樣虛偽。因為自私及虛偽與犧牲及成全是不相容的。愛的教育最終希望是培養無我的精神,而情的教育則是人己等視的理想。

2000/4/24

(後註︰本文與楊潔深,張彧暋及黃銳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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